2024年8月2日,象山县人民法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八十八条之规定,裁定终止宁波天安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实质合并重整程序,宣告宁波天安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破产。
特此公告。
附:宁波天安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名单:
宁波天安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天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
天安电气集团浙江电气有限公司
象山县天福电器有限公司
象山天安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
宁波天安集团开关有限公司
天安电气集团宁波电气研发有限公司
宁波天安飞腾贸易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