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光华:钻研学术,秉持技术流理念的刑法名师

提到徐光华,很多法考生会自然而然的想到他的外号——“徐毛毛”。

清秀的面孔、坚定果断的语气、深入浅出的刑法案例分析,这些都是刑法讲师徐光华的个人标签。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概括他,那应该就是法考生们常说的“宝藏老师”了。他的身份标签很多:博导、律师、奶爸、仲裁员……但所有的标签,都将他“刑法讲师”的身份映衬得更加耀眼。

低调谦逊的刑法学者

2008年,徐光华在武汉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,之后三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。2010年,晋升副教授。2017年,36岁的徐光华晋升为博导,当时国内80后博士生导师屈指可数,在法考界,更是前无古人。

作为一名刑法老师,徐光华对于刑法学的研究从未停止。近年来,徐光华老师先后在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家》《政法论坛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,10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出版个人学术专著、研究成果也多次获奖。

他在学术领域的不断探索,也让他获得了江西财经大学十大杰出青年、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、江西财经大学首届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等荣誉。同时,他在学术方面的影响力也受到了社会的认可,徐光华在2018年获评江西省百千万人才、江西省青年井冈学者。

自06年开始,徐光华每年都会有论文产出,至今已有60余篇,在知网上是可以检索到的。在众多法考老师中,这个论文产出的数量也算是非常多的。可以看出,徐光华在学术领域有着持续多年的付出与努力,这也让他在刑法教学中更专业、更权威。

“用以导学”的职业律师

除了老师的身份,徐光华还是一名律师,每年在授课之外,他还会参与到各种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。2019年,参与了在余杭轰动一时的涉黑案件庭审,这场庭审足足审理了五天五夜,徐老师作为律师为被告做了充分的辩护、提供法律援助。

正是由于徐光华在实务中不断的探索,才能让他在法考教学中有着更独到的见解,相比考生,他更能充分的领会到法律法规该如何运用,该怎样理解。从“学以致用”到“用以导学”,把自己从实务中得到的应用经验,传授给法考生们。即便徐光华老师已经从业多年,他仍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。

尽管徐光华有着“权威导师”的身份,但他在授课中永远会以审判实践为准。徐光华认为,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不断试错纠错的往复循环,是完善中国立法、司法的必须路径。他也在刑法教学中,一直进行着理论与实践不断互相修正的探索与思考。以实务经验指导教学,凸显了他作为法律人的严谨和谦卑。

法考生的刑法引路人

常听过了法考的考生们都说:“尽管已经过了考试,平时还是会有经常听徐光华老师课的习惯”。

徐光华讲课就是有一种魔力,能让法考生能深刻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原理,共同犯罪是心心相印;间接正犯是你不懂我的心; 方法错误是我要的菜来了……这些刑法知识点只要到了徐光华的课上,就会瞬间变得好玩又容易理解。

经常有法考生笑谈徐光华老师上课时的表情很夸张:“他时不时瞪大眼睛,时不时张开手臂,好像在做表演”。徐光华老师这些标志性夸张的动作,整是因为他在时刻享受授课的乐趣,他生动的表情和激烈的手势充满了激情。这种上课方式,也让考生们亲切地称呼他为“刑法段子手”。把课讲懂,讲清楚,为大家精准打击应试知识点是徐光华老师不变的目的。

他的书,透过表象学原理;书中结合大量实务案例,内容有趣、全面、透彻;他的课,针对应试,但又不拘泥法考;不仅能从中收获专业知识,更能收获思维逻辑等方面提升。

2018年以后,司法部不公布试题和答案,对于法考老师更是一种挑战;为了让考生做到最接近真题的试题,徐光华翻阅大量相关命题老师的论文、著作、实务真实案例,力争还原试题的出处,再附上超详细的试题解答,让考生真正理解答案。徐光华老师的每一点付出,都是在为考生精准“减负”。

作为一家法考教学机构,众合教育本着“技术流”的教学理念来办学,徐光华老师也一直以技术流的方式授课,在教学中,除了以身作则影响考生,更是隐去了自身的各个标签,一切为考生过考而服务。而他多年的教学习惯,也完全符合众合技术流的口号:不求全求厚,不死记硬背;精准减负,只为听懂做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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